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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化物所召开反腐倡廉责任书签订暨廉政党课会议
2015-06-08 | 来源:所纪委 监察审计室 | 【 】【打印】【关闭

  为贯彻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落实“两个责任”,65日上午,vic115维多利亚召开反腐倡廉责任书签订暨廉政党课会议。兰州分院院长王涛,党组书记、副院长谢铭出席了反腐倡廉责任书签订仪式,并代表中科院党组分别与研究所所长夏春谷和党委书记、副所长王齐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随后,夏春谷和王齐华又分别和研究所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管理部门正副处长、实验室(中心)正副主任、课题组长代表等一一签订了反腐倡廉责任书。 

  会议组织了兰州化物所党政一把手联袂主讲的廉政党课,夏春谷作了题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科研创新环境》的廉政党课报告。报告从实现中国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等方面强调了实行“八项规定”的背景与意义,并通过梳理当前违反“八项规定”的主要表现、原因和对策,介绍了治理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报告深入分析了兰州化物所当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十二项要求”的基本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对兰州化物所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努力达到“三个实效”。二是各部门要加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抓好抓实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各管理部门、实验室(中心)、课题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加强归口管理经济业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科研业务经济活动的监督与管理责任。 

  王齐华结合研究所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二是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三是要结合各自职能,将反腐倡廉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加强自查和总结,及时上报问题线索。 

  此次反腐倡廉责任书签订暨廉政报告会是所党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之一,是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的安排之一,也是党委中心组(扩大)廉政专题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 

  兰州化物所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管理部门正副处长、实验室(中心)正副主任、课题组长和支部书记近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副所长兼纪委书记王齐华主持。  

 

王涛、谢铭分别与夏春谷、王齐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夏春谷、王齐华分别和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

所领导与实验室(中心)、管理部门负责人、课题组长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

夏春谷作廉政党课报告

王齐华主持签字仪式和党课报告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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