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科院“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实验室(中心):
  为落实中科院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全面科技合作协议,进一步促进中科院与甘肃省的科技合作,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加快中科院科技成果在甘肃的转移转化,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中科院“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科技支甘”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即围绕甘肃及西部特色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新材料、新能源、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药创制及特色中药现代化为主要领域。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单位主要由中科院所属单位牵头,地方合作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孵化为主要类型。
  三、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学院“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以及中科院“科技支甘”工程相关资料可在兰州分院网站http://www.lzb.ac.cn/ “院地合作”-“项目申报”栏目中下载。

注:请各课题组在2010年6月25日前,发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8份到所科技处,我处将统一上报分院。
  联系人:方晓佳,王天新(科技处)
  电话:4968028,4968309
  E-mail: xjfang@licp.cas.cn;  txwang@licp.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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