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分院关于公开招聘机关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分院各处(室)、直属单位:

随着兰州分院领导班子换届,机关各部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结束。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分院机关职能调整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分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分院机关岗位管理指导意见》、《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暂行规定》、《中国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各部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岗位及职责和应聘条件

(一)综合处

部门主要职责:承担分院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承担分院机关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协助分院领导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对重要决定事项和相关工作的落实进行督察督办;承担文书、档案、信息、政务宣传、安全、保卫、保密、联系和服务院士、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分院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承担分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1、岗位1:安全保卫保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负责分院系统和机关安全保卫保密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部署重要活动期间安全保卫保密事务;承办机关日常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维护分院系统稳定和谐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经历或具有安全保卫保密从业资格。

2、岗位2:文书与档案

岗位职责:承办机关文书运转与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机要管理工作;承办印章管理与服务工作;联系和服务院士工作;承办工委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文书管理、档案管理或机要保密从业资格者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3、岗位3:信息与宣传

岗位职责:承办机关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承办分院机关门户网站的编辑和运行维护工作;协助处长完成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写工作;参与会议接待和服务工作;做好《中国科学报》甘肃记者站有关工作;承办科学传播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与写作能力;有相应的信息或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4、岗位4:网络维护

岗位职责:承办分院系统及机关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和ARP系统日常运维工作;承办会议室日常管理、视频会议系统服务等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通信安全管理从业资格。

(二)组织人事处

部门主要职责:承办组织、宣传、统战、群工、创新文化建设、人才、人事、离退休管理与服务日常工作。承担分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5、岗位1:党建与创新文化建设

岗位职责:承办分院党建、创新文化建设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

6、岗位2:人事档案与综合业务

岗位职责:承办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协助办理科技副职、博士服务团及人才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承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7、岗位3:人事薪酬与社会保障

岗位职责:承办机关人事、薪酬等工作,办理职工与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8、岗位4: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岗位职责:协助办理分院系统离退休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承办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9、岗位5:离退休工作

岗位职责:承办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岗位6: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岗位职责:承办分院系统内人事人才代理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科技合作处

部门主要职责:承担科技合作的组织、协调与服务职能;承担区域创新集群建设的协调与支撑职能。承担分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11、岗位1:项目管理与成果转化

岗位职责:承办与其他创新单元的科技合作、院地合作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成效统计及相关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12、岗位2:项目管理与平台建设

岗位职责:承办与其他创新单元的科技合作、院地合作科技项目的规划制定、组织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相关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13、岗位3:科技合作业务助理

岗位职责:从事与其他创新单元的科技合作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组织推荐、院地合作ARP、科技扶贫、科学传播、国际科技合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理、工科类专业;年龄30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科研及科技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财务资产处

部门主要职责:承担分院财务、资产等综合管理事务;督导分院系统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14、岗位1:综合会计

岗位职责:承办业务主管部门与研究所的联系工作,办理财务审核、网上报销与会计核算,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15、岗位2:出纳

岗位职责:承办机关出纳和公积金核算与管理,税务申报、收费年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

16、岗位3: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协助处长负责分院国有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办理房改方面的具体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资产管理经验。

17、岗位4:国有资产管理

岗位职责:承办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办理税务及财务外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财务工作相关业务;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基本建设办公室

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分院园区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分院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协调管理工作;承担职工住宅改造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分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18、岗位1:基建规划管理

岗位职责:承办分院机关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分院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和管理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承办职工住宅改造协调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造价、监理等资格证者优先。

(六)纪检组暨监察审计处

部门主要职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日常工作。承担分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19、岗位1:纪检监察

岗位职责:承办纪检、监察、信访、反腐倡廉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

(七)兰州教育基地办公室(教育处)

部门主要职责:承担研究生教育基地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分院机关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分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20、岗位1:研究生教育与管理

岗位职责:承办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和学术交流,开展研究生综合素质教育、社团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协调服务研究生招生与毕业派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水平六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英语写作和口语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21、岗位2:继续教育与培训

岗位职责:承办职工的各类培训与继续教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

22、岗位3:行政与物业管理

岗位职责:承办研究生公寓及食堂的日常管理,特别注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应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七)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分析、组织及协调沟通能力。

(八)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

(九)中科院所属单位现在编职工应聘需满足岗位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非中科院所属单位现在编人员应聘均须具有硕士毕业或以上学历。

(十)新进人员应聘岗位须与兰州分院机关职工无亲缘血缘关系。

(十一)有在中科院所属研究所学习或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大力提倡分院机关目前在编职工轮岗交流,以拓展工作经验和知识范围。

三、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与考察,岗位招聘委员会评审、公示,最后由分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方式聘任。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人事管理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中国科学院及中科院兰州分院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工作安排

(一)应聘报名

报名地点:中科院兰州分院组织人事处(分院办公楼309房间)

报名时间:2012年4月 1日- 4月10日18:00止。

报名受理人:于祁

联系电话:2198853

电子邮件:yuqi@lzb.ac.cn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应聘申请表(请到分院网站http://www.lzb.cas.cn通知公告栏目网页下载或到分院组织人事处领取)。

2.新进人员应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岗位任职及专业资质等说明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相应的证书证明复印件。

热忱欢迎中科院所属研究所职工和毕业研究生积极踊跃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告

1.报告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①个人简况;②对应聘岗位的认识;③对应聘岗位工作设想和承诺。应聘者每人报告不超过6分钟。

2.应聘报告会议时间初步确定为4月12日(星期四)9:00开始,如遇变化以提前通知为准,地点在兰州分院二楼201会议室。

3.应聘人报告按照以上部门和岗位排列顺序。

4.应聘人须提前到达会场,届时未到视为自行放弃。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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