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需要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工商管理、项目管理的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报名前与我所研究生处联系。
(二)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我所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及时同我所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并按照我所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相关信息请查阅我所网站发布的《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告》。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详见下条)。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参加2011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名点”(报名点代码为1188)。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bjeea.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北京以外地区的研究所(专业目录列在北京地区的研究所除外),应选择所要报考的研究所所在的省市,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例如报考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甘肃”,“招生单位”选择“80039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地点: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在京外参加考试的考生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在京外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相关研究所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11年1月份进行。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所的《201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均采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
五、复试
1.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信息请考生届时查询我所网站公布的复试规程。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站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并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八、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学制
学术型脱产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在职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至4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十、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1年招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且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也可通过我所网站【研究所教育】版块查询我所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邮 编:7300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931-4968175 传 真:0931-8277088
E-mail:zxp@ licp.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