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者须符合《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一、网上报名适用范围
报考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考生。
二、网上报名网址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三、网上报名时间
自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31日,全天受理。
四、网上报名流程
推荐使用IE浏览器进行博士网上报名。
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网址后,考生选择“普通招考报名”。
1.网上填写和提交信息
(1)申请注册:考生第一次进入博士网报系统,应首先注册,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注册信息仅对本次招生有效。如注册失败,可能是用户名已被其他考生使用,请更换用户名另行注册。
(2)登录系统:首次使用时,注册成功后自动进入网报系统,选择报考方式,即“普通招考报名”(指招生单位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普通招考报名”,在考试方式中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再次使用博士网报系统时必须先进行登录。
(3)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和栏目设置,逐项如实准确录入个人信息。
(4)上传照片:按照系统提示的格式和大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不能使用生活照。
(5)保存与提交:各步骤信息录入完毕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保存考生填报的各项信息。考生应仔细检查各项内容,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以便招生单位浏览和确认考生信息。网报信息提交后,网报系统自动给考生发送确认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
特别提示:未点击“提交”按钮的网报信息无效。
(6)浏览信息与修改: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如需修改,在“信息录入”中进行信息修改,完成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保存。我所对考生提交的信息确认后、或者国科大关闭博士网报系统后,考生将不能再对信息进行修改。
2.打印报名信息表
正确提交个人信息后,便可打印报名信息表。
3.下载专家推荐书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
4.退出登录:完成本系统各项操作后,请点击“退出登录”。
考生要特别注意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如非定向或定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号码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
(注: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毕业时不发就业派遣证;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外,一般针对现为在职人员且毕业后需要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非定向生可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时发放就业派遣证)
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相关信息的申请。
五、提交报考材料
考生须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相关报考材料(参见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邮寄或送交至我所研究生处。邮寄报考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交报考材料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六、报考确认
考生应于2016年3月12日前向我所研究生处咨询报考确认事宜。
七、考试
1.初试:
英语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 - 11:30;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2:00 - 5:0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8:30 - 11:30;
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下午2:00 - 5:00;
2.复试及体检:由我所组织进行。
八、其他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按照网报系统字段设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务必完整、真实、准确。
2.请考生根据《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报名考生的“报考类别”一律为“定向”。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凡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请等待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
5.打印《报名信息表》时若出现无法正常显示的情况,可以重新启动计算机或更换计算机重新打印。
6.请考生将提交的报考材料直接邮寄至我所研究生处,不要邮寄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免延误准考资格审核。
7.境外留学人员填写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栏目时应填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认证号。
8.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9.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931-4968202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邮 编:730000
网 址:
E_mail:myg@licp.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