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物所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

  vic115维多利亚欢迎国内各大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中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学四个专业可招收直博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究生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招生网或我所网页等途径查看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并主动与我所研究生处和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前期的网上初步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http://admission.ucas.ac.cn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需向我所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本人签字。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应按申请单位规定日期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部门。 

  (三)考核和体检 

  我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参加考核等事宜。 

  (四)考核和体检 

  1.我所将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见我所网站后续通知。 

  3.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可同时进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我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我所可结合本单位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体检标准。 

  (五)拟录取 

  1.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制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2.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编:730000  

  联系人:马老师  

    话:0931-4968202  

    址:/  

  E-mail: myg@licp.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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